鲁迅先生在《朝花夕拾》第一篇“猫,狗,鼠”
中对猫的评价是这样的:
一,“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,凡捕食雀鼠,总不肯一口咬死,定要尽情玩耍,放走,又捉住,捉住,又放走,直待自己玩厌了,这才吃下去,而与人们的幸灾乐祸,慢慢地折磨弱者的脾气相同。”
二,“他不是和狮虎同族吗?可是又有这么一副媚态!
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,夹持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,那就真不知他索取是怎么一种态度。”
在贞某看来,猫没有人性,他的长相也是天生的,它们有什么错?错就错在人们胡思乱想罢了。
然而,鲁迅先生也是这么对待猫的:
“打狗的事我不管,至于我的打猫,却只因为它们嚷嚷,此外,并无恶意,”
“因此也可见我的仇猫,原油其实简简单单,只因为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。”
“日本的猫善于成精,传说中的猫婆,那食人的惨酷更是可怕。”
“只是在我的童年,总觉得它有点妖气,没什么好感。”
只是因为猫的嚷嚷,就打猫。
看不见猫咪的优异。
贞某不能理解。
总之,贞某在读《朝花夕拾》第一篇的时候,不知怎么的,莫名有些心酸。
也替其中的猫感到冤枉。
不知猫所犯何罪,能让一个名人如此痛恨他。
也替生活中,莫名遭罪的人们感到冤枉。
可能是因为鲁迅先生是名人吧,贞某成了全网第一个觉得猫冤枉的人。